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二、招生学科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1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 | 070300 | 化学 |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2.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第一学年结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课程成绩达到优秀;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各年级申请条件: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上1、2、3、4条件。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2、3、4条件外,已通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顺利,且完成情况良好。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北大中文核心、EI/SCI收录)或取得发明专利1项。成果署名需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专利权人,学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学生位列第二。要求论文已取得录用通知书,专利已取得授权通知书,成果认定时间截止2025年2月26日12:00前。
6.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在硕博连读选拨范围内。
(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当年,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两年(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近五年来从事报考学科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1篇由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之一收录的论文(论文必须在2025年2月26日12:00前见刊或收录);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3)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
四、报名程序、报名费缴纳方式按照学校通知进行。其中,资格审核提交要求:考生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按要求打印、填写、盖章后(附件1、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纸质材料按照顺序装到一个档案袋, 封皮写“姓名-联系电话”,由本人或委托人转交至化工楼(实验楼1A)204办公室。资格审核材料中, 涉及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部分无需签字、盖章,考生资格通过审核后由学院统一签字、盖章。
五、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方式
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试要求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只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要求
(1)综合考核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考生。
(2)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请考生提前准备1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③综合面试
内容: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经历及研究成果介绍;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2. 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百分制)×1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4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50%
3.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导师录取原则。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仝建波、张岩
副组长:黄文欢
成员:孙宾涛、王伟涛、马养民、何珍红、张亚男、白阳、
刘佳洁、代方方、张晓
七、博士招生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照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学院招生录取细则,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校引进人才计划单列。
3、学院招生专业包括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人数(两个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合计)原则上不超过1名(不含专项计划)。
4、原则上不得转导师调剂,以报名材料中填写的报考导师和签字为准。
八、录取基本办法及流程
学院的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共同确认、汇总考生总成绩,按照招生原则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其中学校引进人才招生计划单独排队。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核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九、违规处理及复查
(一)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68830
联系人:郭老师
办公地点:实验楼1A 204
十一、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化学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