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本制定院制定此次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
1、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
(2)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招生原则
(1)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含硕博连读)。
(2)初次列入招生目录的博导第一年限招一名博士生。
(3)先行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完成后按下达学院剩余指标再录取定向考生。
(4)不得转导师调剂,以初试报名信息为准。
3、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A 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点名后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B 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C 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A 内容: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动手能力检验;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B 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C 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指导教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指导教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1.1﹢∑初试专业课成绩/N)×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40%
N=初试专业课门数
5、录取办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二、复试领导小组
马养民、仝建波、杨军、费贵强、王琪、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郭丽媛
三、复试小组
组 长:马养民
成 员:仝建波、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王海花
秘 书:郭丽媛
时 间:2015年6月9日15:00-18:00
地 点:实验楼1A-31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