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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3年03月27日 10:33  点击:[]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使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方式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学院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下表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273

38

57

070300

化学

335

38

57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73

38

57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三)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化学与化工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化学与化工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学院留存。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复试两项内容,综合复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实验技能测试3项内容。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在指定教室进行,综合复试在化工楼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复试QQ群通知。

1、专业课笔试: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确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2、综合复试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素质;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实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检验考生的实验设计、实际操作、实验规范等知识和动手能力。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英语成绩*1.1+政治理论成绩+第三单元成绩+第四单元成绩)/5.1×60%+(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复试成绩)/2×40%

注:综合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60%﹢外国语测试成绩(100)×20%﹢实验技能成绩(100)×20%

(八)录取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复试环节中的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实验技能测试任何一项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通过。以上四项任何一项考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九)调剂工作

1、基本要求

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学院调剂办法。

2、分数及科目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3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3、调剂名单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及相关学业水平标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程序

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学院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同意待录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十)体检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电话及信箱

1、电话:029-86168830

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邮编710021

3、电子信箱:hgym9@sust.edu.cn

(十二)其他

1、本办法由化学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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