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化工学院决定于2024年10月8日起,对以下实验室进行关停整改处理。
关停实验室:实验楼1A一101B(负责人:康祎幡,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关停时间:10月8日一10月15日),实验楼1A一305A(负责人:胡亚微,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关停时间:10月8日一10月15日),实验楼1A一413(负责人:王丹,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关停时间:10月9日一10月16日),实验楼1A一309(负责人:刘珊珊,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309实验室学生实验过程中未穿工作服,未戴护目镜。关停时间:10月11日一10月18日),实训楼A一509(负责人:赖小娟,连续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关停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6日),实训楼A一411(负责人:何珍红、王伟涛,一月二次未安全打卡,学校安全检查发現存在安全隐患,关停时间:10月9日一10月16日),实训楼A一419(负责人:朱震宇,学校安全检查发現存在安全隐患,关停时间:10月9日一10月16日)。
请实验室负责人在实验室关停期间,对实验室教师学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并将书面检查(涉事学生、导师、实验室负责人各自写检查材料)和整改情况于2024年10月16日前书面报学院。于关停日期结束前向学院申请开放,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