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化工学院决定于2023年12月7日起,对以下实验室进行关停整改处理。
关停实验室:1A-211 (负责人:南江,未申请进行过夜实验),1A-207(负责人:刘璇,未申请进行过夜实验),1A-612、608(负责人:殷政,未申请进行过夜实验),关停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4日。
请实验室负责人在实验室关停期间,对实验室教师学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并将书面检查(涉事学生、导师、实验室负责人各自写检查材料)和整改情况于2023年12月14日前书面报学院。于关停日期结束前向学院申请开放,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