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化工学院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起,对以下实验室进行关停整改处理。
关停实验室:实验楼:1A-210(负责人:张万斌,学生实验进行中未戴护目镜),1A一310B(负责人:赵艳娜,实验进行中一学生未穿工作服,一学生未戴护目镜),1A一612(负责人:王政,学生实验进行中未穿工作服),实训楼:A409(负责人:何珍红,学生实验进行中未戴护目镜)。关停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6日。
请实验室负责人在实验室关停期间,对实验室教师学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并将书面检查(涉事学生、导师、实验室负责人各自写检查材料)和整改情况于2024年6月6日前书面报学院。于关停日期结束前向学院申请开放,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5月29日